大连医科大学学生晚自习有关规定(试行)

作者: 时间:2023-04-27 点击数:

1.凡大连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每天(周五、六除外)应到教室参加晚自习。

2.学生晚自习时间为晚6时至9时,进入期末时适当延长晚自习时间。

3.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晚自习,要保证晚自习的出席效果。不得迟到和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晚自习的,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4.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晚自习,必须有辅导员老师签名同意的请假条。

5.家住大连市内的学生周日晚必须返校参加晚自习,其他学生不经允许不得自行离校。各院系要不定期检查本院系各年级学生的晚自习情况,班级干部要做好检查和监督工作。

6.在晚自习过程中,要保持教室肃静。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内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吸烟、吃零食,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性活动,讨论问题不能影响到其他人。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内、教学楼走廊内进行闲谈,更不允许谈情说爱。违者学校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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