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3-04-28 点击数: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班级均可申报评选先进班集体。

第三条 先进班集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班同学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开展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出勤率高,效果好;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

(二)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诚实谦虚,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

(三)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能认真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班级文明寝室率在90%以上;

(四)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全班同学学习成绩优良率达70%以上,不及格率低,不高于25%

(五)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坚持锻炼身体,参加早操的班级全年出勤率达100%,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六)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无手机课堂执行效果好),带领全班同学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 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般不超过全校学生班级总数的10%

第五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由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择优推荐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由学校批准。

第六条 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校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和奖金。奖金用于班集体建设和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经费的使用,必须报年级辅导员批准。如挪作他用或分给个人,一经发现,即追回全部经费,并取消该班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以警告以上的处分。

第七条 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于每年910月进行评选。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生班集体。

第九条 本办法由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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