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关于设立2023-2024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01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帮扶和育人功能,根据《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请有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的单位申报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岗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介绍

根据工作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我校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一般持续一年的长期性岗位,申请校内固定岗位的单位应是工作量饱满的单位;申请同学主要从事单位日常辅助性工作,不得独立承担单位主体性工作。

2.临时岗位:是指为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设置,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设岗要求

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各单位在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时应从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和工作的特殊性。

2.各用工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应以确保学生安全为前提,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或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劳动。

3.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检验医学院、艺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医学影像学院、麻醉学系岗位数量不得超过学院本科生学生数的5%;其他单位不得超过上一年设置的岗位数量,具体数量见附件。

4.各设岗单位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考核工作。

5.安排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8小时,每月不能超过40小时。

四、参加人员

经过学校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表现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五、具体时间和程序安排

1.勤工助学设岗需由处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各用工单位请认真阅读《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写《大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立申报表》;临时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于用人前一周申请,填写《大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请表》。

2.请于9月6日(周三)前,将《大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立申报表》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dmu_zm@163.com中,并将盖好本部门行政章的《大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立申报表》表格送至学生处(F区103)。

3.学生处将对设岗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4.用工单位的勤工助学岗位一经批准确立后,应参加全校“勤工助学双选会”,通过公开面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选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5.勤工助学双选会时间初步定在9月20日(周三)中午12:10—13:00,地点在校大学生活动中心。

6.学生一经录用,工作期限为一年,中途调换或增减必须和学生处沟通,禁止私下变动。

联系人:钟鸣;联系电话:86110085。


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处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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