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2023年“辽宁省大学生年度影响力人物”和“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26 点击数:
各学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教育引导大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辽宁省大学生年度影响力人物”和“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大学生年度影响力人物”和“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辽委教通〔2023〕40号),现将我校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对象为辽宁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已获得往届“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及其他省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加2023年“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可推荐参评2023年“辽宁省大学生年度影响力人物”。已获得“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
二、评选条件
1.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个人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把个人小我融入祖国大我,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练就过硬本领。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莺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结合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初心使命。
5.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具有大爱大德大情怀。
6.被推荐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起),结合近年来参与乡村振兴、大学生创新创业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三、推荐名额和评选程序
1.请各院系按照评选条件,在基层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和参评奖项,最多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2.经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最终向辽宁省推荐1-2名候选人参评,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被推荐学生材料上报省教育基金会。
四、具体要求
1.各院系应积极配合此项活动的开展,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
2.由于省教育厅要求6月30日上报学校候选人推荐材料,时间紧迫,请各院系于6月27日下班前报送推荐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和有关获奖情况的复印件。逾期报送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3.联系人:钟鸣,电话:86110085。
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处 2023年6月26日